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拥有三套房不得再认购新建商品住房

发布时间: 2017-12-02 09:53:14

来源: 现代快报

分类: 行业动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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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29日,扬州市政府出台最新楼市调控政策,将于12月1日具体执行。

图片来源于网络

记者了解到,新政中指出:在市区范围内拥有第三套及以上住房的居民家庭,不得再次认购新建商品住房。认购对象超过销售房源数量的,由公证机关组织选房公开摇号确定购房人。

此外,加强二手住房市场管理。在市区范围内户籍居民家庭拥有第二套住房及以上、非市区范围内户籍居民家庭拥有第一套住房及以上的,自取得《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书》起,上市交易的限制期限由原规定的2年调整为3年。限制期限内,公证机关不得办理协议手续。

责任编辑: z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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