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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口租房提公积金无需无房证明

发布时间: 2016-12-27 15:53:22

来源: 南国都市报

分类: 政策法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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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市民反映到海口市不动产登记中心房屋档案查询窗口开具无房证明的人数激增,开个唯一住房证明或无房证明得跑几趟。档案查询窗口限票,整个服务大厅3个窗口“供不应求”。

针对上述情况,海口市不动产局高度重视,主动作为,积极应对,联系海南省住房公积金管理局,分别于11月中旬和12月22日,就此问题和省住房公积金管理局进行了两次协调对接。12月22日,两部门达成共识,拟建信息关联平台,实现信息共享。

目前,已实施的应对措施有:一、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租房,可直接到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申请办理,受理后由该部门每天统一到不动产局核查逐一开具无房证明,待新系统上线可联网查询;二、实行延时服务,不安排限号办理;三、增设业务办理窗口;四、将购买实名取号排队机,尽量避免代取号情况。

此外,对于群众反映存在黄牛卖号现象,该局已第一时间联系红岛边防派出所排查取证。市民如发现卖号现象应及时举报。

省住房公积金管理局相关负责人表示,申请租房提取公积金,不动产局后续将与不动产登记局和房管部门联合核查。如果在不动产登记局开具了无房证明,但房管部门核查有房,省住房公积金管理局将拉入失信黑名单。除追缴已领取的住房公积金、通报单位外,或将面临三年不得提取住房公积金和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等处罚。


责任编辑: zhouzhiha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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